交通银行开征小额个人活期账户管理费 |
责任编辑:林子
日期:2006/3/10 8:11:23 浏览:2555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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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央政府门户网站
新华网上海频道3月7日(记者 黄庭钧) 个人活期账户日均存款余额低于500元将每季度收费3元,交通银行日前发布的"人民币小额个人活期账户管理收费通告"这样规定。
交行通告称,这一规定是根据银监会的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》制定的。自2006年9月21日起,交通银行将在每季度末的21日统计该季度日均存款余额低于500元(不含)的小额个人帐户(包括小额个人活期储蓄帐户与小额个人结算帐户),如果日均余额低于500元,则收费3元。若余额不足,则到下一固定扣款日补扣。若在1年内该账户始终无业务,银行将进行清户处理。
但是,一些特殊账户仍免收费,包括委托交通银行代发工资、代缴公用事业费、代理基金股票业务等签有各类代理业务协议、合同等账户。现役军人等特殊客户,在提供相关证件的情况下,也能享受优惠。
此前,已有建设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针对小额个人活期账户开征此类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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